车祸2008年3月7日中午15时许,我上班路上被新M20228号栏板小货车在石化大道由南向北行使至石化路交叉路口撞倒,之后被送住巴州人民医院救治,16时许拍片结果出来:“右侧膝关节骨质及关节隙未见明显外伤性病变。必要时建议一周后复查及进一步检查。”在巴州人民医院急不救中心留观病房住了5天,未见好转,右膝关节肿痛、不能行走,3月12日医生开了MR检查单,13日检查报告单出来,诊断结果:1、右膝关节半月板后角2度损伤,前角1度损伤。2、右膝关节腔积液。3、右膝关节周围软组织损伤。医生建议住院治疗。2008年3月14日,我从留观病房转到了骨科。由于医生说,我这种病有两种治疗方法,一是保守治疗,再一个就是手术治疗。我问医生,如果手术治疗费用大概要多少?医生说根据以往的病例大概5000多元钱。医生说如果手术治疗,安排我18日手术。我们给肇事车主打电话让他们准备钱,准备做手术,他们不理会。我们自己又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当时我就采取了保守治疗。3月29日我出院。医生建议:1、减少负重及剧烈运动。2、继续口服药物。3、休息一个月,(2008年4月随访)因为腿痛,2008年4月13日,我去医院复查,由于常医生手术去了,没检查成。14日我爱人又去找常医生,常医生约我18日上午12点去复查。18日我准时去复查,医生看了我的腿后,建议我还是做个MRI检查,并开了检查单,由于医院做MRI检查的人多,我排到22下午才能做MRI检查。23日下午MRI检查结果出来。诊断结果:1、右侧膝关节外侧半月板后角2度损伤,内侧半月板后角1度损伤。2、右侧膝关节关节腔积液。医生建议最好还是做手术治疗。我一看这个检查结果也很灰心,一个多月了,没多大变化。而且腿还痛。2008年4月25日,我去医院找医生,准备住院做手术,我从上午一直等到下午4点多,常医生才做完手术下来,我说想住院做手术,常医生说“现在医院没床位,你把电话留下吧,等有床位我通知你”。我把电话留给了常医生。等到28日一直没有医院的消息,我爱人到医院去问常医生。常医生说现在还没床位,再说“我上三天班,后面要休息三天。你过了五一再来吧。”由于医生开的休息到时间了,我还不能上班,又住不上院,我爱人只好到门诊去开了三天休息。三天之后再开,直到住院。2008年5月4日我再一次住院。5月6日我们给肇事车主打电话,让他准备钱,5月7日要做手术,结果,他只准备了2000元钱,还让我们到他那去拿。我们自己准备了2000元钱。之后我们又陆续交了2000元钱。从3月7日出车祸,车主就是当天把我送到医院,听医生说没伤到骨头就放心了,只交了300元钱就走了,第二天没钱用药了,给他打电话,他还说不是没事嘛,之后再给他打电话,他连电话都不接了。再也没见过他,更没有看望或问候之类的话。让我这个车祸受害者很气愤。我身体受到了伤害,心里也得不到安慰,生活不能自理,还得家人照顾。我认为肇事车主应该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我有以下请求:1、按有关规定给我赔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2、精神损害赔偿。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车主负全责。
除此外,若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要求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你的请求是合理的,先去做个伤残鉴定,构成伤残的话还有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具体的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