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经交通部门调解达成协议,二十年后能要求继续赔偿吗?二十年前我六岁时被汽车撞伤造成终身残疾经过交通部门一次性调解达成协议但是现在我没有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我还能要求继续赔偿吗问题补充:三十二继续赔偿【条文】第三十二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主旨】本条是对继续赔偿的规定,也就是对一次性赔偿超出规定期限赔偿权利人仍然生存的,适当延长期限作出的规定
可以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