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问题我有个房子出租当时协议是租三…

合同问题我有个房子出租当时协议是租三年,可我们签订的协议是这样,租期为三年,(2006年5月23号至2008年5月23号)请问我到2008年的5月23号收回房子算不算违约,如果是违约我应该怎么办比较好,如果租户不搬走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才算合法。急盼回答!!!

你们合同是那天签订的,如果是年,我认为租期应该到年,现在解除,构成违约,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对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你好,到期按照合同收回房屋是你们的正当权利,现在可以提前通知对方,以便给对方找房子提供时间,通知最好留下录音证据。因合同中表述的合同期限不相一致,内容表述是三年,但日期表述是二年,从合同真实意思表示来看,应为三年合同,因此,还是按合同履行吧,要解除合同应通过协商解决应该是三年的合同,最好是履行完毕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