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爸妈05年6月离婚,当时签订一份协议说把正在供的房子供完后名字转给妈妈还有另外付她30万,分六年付清.房子那部分是有法院判决书的,钱是没有写判决书上.现在已经两年了,那个供的房子已经有两个月没有供款.名字也没有转.那30万一分钱也没有付.供的房子是不是不供三个月法院有权力拿去拍卖?怎样阻止他拍卖?30万是不是已经过期?用什么途径才能让他付款?现在我们让他签了另外一份协议.但是他自己写了日期是10月.想问这个协议有没有效,需要公证吗?
你说的太难理解了,比如说,供房由谁来供??原来是谁的名??万元是口头还是书面?你父亲是不是有能力供房和给付万??后来签的协议内容是什么??如果三个月没有还贷款的话,银行会起诉购房人(不知道签贷款合同的是不是你父亲,及购房人是不是你父亲)或担保人,如果没有担保人会起诉购房人,然后在执行时才会委托拍卖。一旦进入委托拍卖程序,如果不还款,就一定会被拍卖。另外,你父亲那万如果是书面的,约定分六年给付,那么时效没有过建议将所有书面材料拿给律师看一下,约定分期支付的,以每次计算时效。满意请按采纳建议带上有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你好!双方可以协商处理的,订立的协议如是真实意思表示,日期写错也应是有效的!北京律师祝永根案情复杂,建议带上相关资料面询律师。你所述事实还不清楚,详细请电询,应该还没有过时效,你可以对法院查封提出异议,具体操作事宜电话联系。案情复杂,建议带上相关资料面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