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解除合同你好.我想问的是,我交了辞职书但他当面给撕了,到一个月后他不承认,那我要找什么证据?而且他知道我要走就要推辞发工资给我,还说如过我旷工就算自动离职,如果继续做的话,照常上班但不准接客人,我应该怎么做?
你可以以快递的方式把辞职信寄过去,同时应在快递信封上注明是辞职信。你可以找人证明.你可以以快递的方式把辞职信寄过去,同时应在快递信封上注明是辞职信。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