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入职,劳动合同到期后(5…

我2003年入职,劳动合同到期后(5月1号),用人单位不续签,我的补偿金怎么算?我是2003年来到目前该公司,劳动合5月1号到期,现在收到通知,公司不跟我续签劳动合同,而且公司说只给我半个月的补偿金,请问这样合理吗?补偿金应该怎么算?

不合法。符合法律规定。不合法,应支付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合理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按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你经济补偿金。如公司拒不给付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仍有不解,可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不合法,应支付个月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