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纠纷内容:龙风地区有一间20平方左右的平房协议和验收单均已下来最后开发公司强行将协议和验收单收回迟迟不给答复协议和验收单我已经都复印下来这种情况能讨个说法么??
能,协商不成可起诉。协商不成可起诉。
动迁纠纷内容:龙风地区有一间20平方左右的平房协议和验收单均已下来最后开发公司强行将协议和验收单收回迟迟不给答复协议和验收单我已经都复印下来这种情况能讨个说法么??
能,协商不成可起诉。协商不成可起诉。
无效婚姻怎么撤消我结婚时,我爱人不到结婚年龄差一岁。我隐瞒真相领了结婚证书。已经结婚10年。现在怎么撤消。要处罚吗
无效婚姻的情形已不存在,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不可以撤销,目前你的婚姻为合法婚姻;你也不应受处罚,因为已经过了处罚的时效了。无效的情形也消失,无法撤消.你们虽然结婚时你妻子不到年龄,但现在已经过了无效的情形,不能申请撤销,如果你想分开,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无效婚姻的情形已不存在,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不可以撤销,目前你的婚姻为合法婚姻;你也不应受处罚,因为已经过了处罚的时效了。
怎样才能离婚我现在和我妻子感情已经破裂,我和我妻子已有一小孩快6岁了。我在外面也找了个女朋友。我提出离婚,她不同意,除非给她20万外加一套房子(就是现在住的)。可是房子是我父母的,我也没有20万给她。自从我们结婚后我的工资是全部交给她了,自己只用平时的津贴。我也从未问她要过钱。她说我父母有钱,叫我向我父母要20万给她。这样合理吗?这种情况如果我跟她分居两年后离婚我最多赔她多少钱?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可起诉,法院仅就你们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且会照顾无过错方,无过错方还可向过错方索赔。据你所诉,你属于过错方,离婚时,除分割共同财产外,对方有权向你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sunsu要向你父母拿钱不合理,离婚的话,财产平均分,但是若其中一方有过错(重婚)的,财产分配时会多偏一点向无过错方。sunsu诉讼离婚
我哥哥的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父亲2001年去世,留下房子一套,2002年哥哥进行装修花了5万元,现在进行房屋继承,哥哥要求分摊装修费,请问他的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
合理.要求合理,但是他需要举证!协商不成,就委托律师诉讼解决!!匿名要看当初装修的时候有没有约定这个装修费用的承担,如果没有,我认为可以算作他对父母的赠与。
婚后出国所赚钱是否属共同财产婚后出国所赚钱是否属共同财产
原则上无特别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问题的关键是是否能有证据证据有该笔财产存在及有多少。若需法律服务可与我联系如果没有约定,是夫妻财产,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属于共同财产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单位职工,工作期间,因工死亡。单位只给1600元安葬费是否合理
不合理,也不合法。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决对不合理,也不合法,建议聘请律师维权.尽快制定维权方案。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martin您的问题能否详细一点怎么提的问题这么模糊
房基地纠份1999年我花了2000元买了一片闲地,当时的支书放了地方后就不干了,我们村的房基地是南北长17米东西宽是15米,因当时村里乱我就在2000年以南北长17。30的尺寸打了基础,当时我房后是个老道,后来别人要了我房后,当我今年要盖房的时候后邻家不让盖,说我占了她的地方,而且后邻家在她的机耕地盖了10间房她的南北长有30多米,象这种情况我该怎磨办?
宅基地纠纷可由村里调解解决。
★九州大众温州律师团队法律热线:☎0577-85556899★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是温州地区最早一批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是一个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和专利代理机构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律所辖下有两个机构和办公场所,即位于温州动车南站对面港龙商业广场的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和位于平阳法院斜对面的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现有六十余名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拥有2000多平方米崭新的高端律师楼。律所根据专业化要求设立刑事专业中心、民商事专业中心、行政法及政府决策专业中心、基础设施及建筑房地产专业中心、股权及资本市场专业中心、企业破产及并购专业中心、婚姻与家庭财富管理专业中心、知识产权专业中心、劳动争议解决中心、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顾问服务中心,具备为温州地区及闽东北地区提供全方位的高端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本着”诚信九州、服务大众”的宗旨,不断以努力奋进的工作态度,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各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被浙江省司法厅评为”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被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
★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勉弟律师,经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水平考核委员会评定为建筑房地产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资格。担任了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白象街道、潘桥街道、茶山街道、新桥街道、郭溪街道、丽岙街道等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从1999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代理了区县级、街道镇级人民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如财政局、司法局、国土局、住建局、发改局、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卫计局、安监局、水利局、交通局、农业局、文化局、盐务局、文明办、经开区、区建设中心等部门的诉讼案件,参与了政府大量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处理,能胜任办理政府法律事务。周律师接受过法律、会计双专业系统教育,故具备扎实的法律、财税知识,能胜任办理企业新三板、上市以及改制重整、兼并、破产清算等经济法律事务。周律师联系方式1535629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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