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我于07年年底与一韩国服装公司签定合同,合同中此公司以十万元为定金与我厂长期合作,合作时间为一年,在合作期间内我厂不得擅自接别的客户的定单,只有此公司无单的并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别的单做.刚可是做的时候,因工厂过完年招工不好招所以有些货物出货时间很慢,但有很多款并为签定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共记12100元的货款他们公司只给了77000元,我只同意签定合同的我如果完了货期你可以扣,没有签定的要如数副给我货款,可他们公司老板不同意,在无奈的情况下我只有接受了.现在有近一个月无单给我厂做,可是我厂又不可能这么快就接到别的定单,我在此先还做了近四万五千元的货,现在问他们公司要钱,他说没有,还让我在这十万元的定金中扣出,我想问一下,他这样做是合法的吗?我该怎么办好?
你好,双方可通过协商,另订书面协议将部分定金抵作所欠货款。表述不甚清楚,难以客观、具体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