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问题介于1-4级工伤赔偿标准上有…

养老问题介于1-4级工伤赔偿标准上有一条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但58岁才去该厂上班半年就出事,而以前根本就没缴保险怎么去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呢。是否就应该由厂方发给伤者该待遇。还有就是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但没办理退休手续是否就应该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企业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