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2005年我村重新划分家庭土地承包地,当时是按照在村户口分的,我家一共3口人,我的户口因迁到大学里去了,我妈的户口还在外婆家未迁回,家里的户口就我爸一个在,由于我家经济状况不佳,因而想多种点地,刚好我们村有户人家多年不种地了,且未重新分田前他家土地就给我家种的,农业税自我家种起他家就不交,完全是我家交的。而当时重新分田的时候他们家也是表示不种了,于是我家就拿下了,同时我家有农村承包经营权证。可是2007年我们的集体土地因政府修路征用,有土地补偿费,村里是按照种地的田亩数占七成,人的户口占三成分钱的,这是那户已经不种田的人就向我家提出要求把原先属于他家的田所能分到的钱给他,他的理由是那田本来就是属于他家承包的,只是借给我家种的,所以按田亩数分的钱理所当然应该给他家。我家不同意,他就要求我家归还他家的田。请问这个已经被我家所承包的田还属于他家吗?
有农村承包经营权证就是合法的拆迁权利人,享有按照当地拆迁政策的利益,可以拒绝对方要求。满意请按采纳田被家所承包,就不属于他家了!有农村承包经营权证就是合法的拆迁权利人,享有按照当地拆迁政策的利益,可以拒绝对方要求土地法也有明确规定,补贴应该发给承包人,既然他家已经不承包了,也就没有资格享受了,就是说,有权利才有义务,你想想,难道他家不种地,农业税能让他家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