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印章和冒用名字出具报告,名誉受到侵害,寻求帮助,急急急我是一名会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由于本人身体的原因,在家休息治病,该所在我休息期间,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刻我的印章和冒用我的名字,出具了300份左右的报告,后在行业协会检查时,抽查的报告中存在部分执业质量问题,受到行业协会的通报批评的惩戒的处罚,(该所一直隐瞒我),后我在参加后续教育培训中一位同仁告诉了我,我知道后,就向注协反映了情况,进行了申诉,由于该所一直隐瞒我错过了文件下发前的申诉时间,注协就让我向法院起诉,说法院下来后就凭法院决判,取消对我的处分;我诉之法院,法院却说我只有行业取消对我的处分,法院才能判对我的侵权,还说这应属于刑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我向公安机关报案,应走什么程序,我应提供证据?
申诉过期的说法不对,先报警,让你同事一起去做个证人笔录。匿名你去公安机关报案就行了,不用你提供什么证据,这个又不属于自诉案件。应该可以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