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单、社保缴费历史清单应由谁负举证…

工资单、社保缴费历史清单应由谁负举证责任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的事情比较复杂,单位没有与我签合同,办了用工手续,现在还在合同期内。单位给我购买社保,全额(包括单位部分)从680元基础工资中扣除,因此有争议,我想讨个说法,单位却单方面解聘我,不准我进单位。因为单位从来不给工资单,想投诉没证据,后经仲裁,仲裁庭要求其4月8日前给我们,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有庭笔录证实,我们胜诉了,后单位不服上诉,说平均工资与事实不符,这次他们提交了证据有工资单复印件,他还有权举证吗?我想用社保缴费历史清单来证明我与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可以吗?单位到现在不给我,我可以到社保局自己打印吗,我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是不是工资单、社保缴费历史清单、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要有单位举证》请指教!万分感谢!盼答复

应当由单位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