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取得多少经济补偿我在94年十二月进入现在公司,这一期的合同是三年前签的到今年六月份就要到期了.按劳动法规定我可以与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公司不同意.我只有两条路选择,要么签固定期限合同,要么走人.请问,这是否可以算公司违反劳动法? 我可否提出经济补偿,是以十五年一年补一个月算,还是自新法实施以来计算?以前的年限作废? 急
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当然是按照年计算,如果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费用,你可以要求补交。
我将取得多少经济补偿我在94年十二月进入现在公司,这一期的合同是三年前签的到今年六月份就要到期了.按劳动法规定我可以与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公司不同意.我只有两条路选择,要么签固定期限合同,要么走人.请问,这是否可以算公司违反劳动法? 我可否提出经济补偿,是以十五年一年补一个月算,还是自新法实施以来计算?以前的年限作废? 急
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当然是按照年计算,如果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费用,你可以要求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