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因修路被占用,新的补偿标准是…

农村房屋因修路被占用,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亮甲店地区一6间农房因修路被占用,2006年签订合同,将在2007年3月前给6间房屋基地,并补偿20万元。但直至2008年3月25日,房屋基地仍没有批下来,被占用房屋面积126平方米,院子280平方米左右。共计400平左右。请问下各位法律专家,现在,镇里应该给我们多少补偿,才算合理,有没有可以参照的法律,规章制度。谢谢

可以参照房屋现在的价值按当地的标准!不成就评估吧匿名我家房屋被修路占用、应得到什么样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