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改革后,无采伐证砍伐自家的自留山…

林权改革后,无采伐证砍伐自家的自留山林木,请问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时间:2008年3月16日经过:在没有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雇请别人在自己家的自留山上,砍伐杉木13立方米,共70颗树,用于自家建房用。请问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请问林农拥有的林权证具体有什么权利?自留山是不是属于物权法的保护?

没有合法采伐手续,应受处罚。应办理采伐手续。没有合法采伐手续,应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