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分配咨询2000年私房拆迁,我,…

房屋分配咨询2000年私房拆迁,我,爷爷,奶奶一个户口(我户口是因父母是知青的关系转回来的),当时我们拿的是动迁款,用动迁款购房.房屋的产权证上只有我一人名字.户口有我和奶奶两人.现在我姑姑和我奶奶(爷爷已经过世)要求主张房屋的四分之一产权给我姑姑.因为当时的动迁款中有一半是我爷爷奶奶的.姑姑说这是父母的财产,她有一半的继承权.她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她只能主张要动迁款,不能主张要房屋.你姑姑可以继承你爷爷死后留下的部分财产,生前已做处理的财产不在继承之列。有继承权。对于动迁款,你的奶奶和姑姑有继承权。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为你个人的私房,对于他人主张产权的,难以支持,但对于当初用动迁款买来的,你应当予以补偿。对于动迁款的继承以你爷爷的个人合法财产为限,因为她们当时也没有提出分割遗产,不应产生额外支付的费用。你姑姑无权主张房屋的!对于动迁款,你的奶奶和姑姑有继承权。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为你个人的私房,对于他人主张产权的,难以支持,但对于当初用动迁款买来的,你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