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答辩状,急,帮我看下有没有不妥的地方!!!答辩人:周XX,男,1973年6月26日生,住浙江省某市答辩人因童XX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同意解除与原告的婚姻关系。1、答辩人同意离婚是因为原告性格内向,凡事都听其父母主张,没有自主能力。正如原告所说婚前没有足够了解,导致婚姻基础差,因此无法共同生活。2、原告于2006年5月26日晚与我母亲为家庭生活费一事发生矛盾,即于晚上不告而别离家出走。原告说我当没有妻子一样从没有请她回家是一原因的。因为原告把家庭琐事都向其父母反应,其父亲常常上门将我辱骂,后又于2005年4月22日将我殴打致伤。对我心理,生理伤害极大。因此感情无法挽回。二、儿子由我进行抚养。1,孩子出生后都是由我母亲照管,对我母亲感情极厚。两年余来在我和父母的照顾和看管下孩子健康成长。2,自原告出走两年余来,对孩子不闻不问,从没有尽过一个母亲应有的权利和义务。2007年5月2日孩子患急性上感住院达十余天,原告从未过问关心过,平常更不用说尽母亲的义务和责任了。3,孩子由原告抚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因为其父亲脾气暴躁,其母亲收废品时常不在家,不能照顾孩子。结合上面三点,为了孩子以后能够更加健康的成长和发展,因此我要求孩子由我进行抚养。三、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自孩子出生到现在原告从未出过一分抚养费用,我要求法院酌情考虑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四、关于礼金和聘金的问题。结合以上答辩意见,望法院遵照相关法律,维护儿童合法权利,为了孩子今后的成长做出合理判决。此致XX县人民法院周XX2008年3月25日
答辩状写的可以,法官应该看明白了。你好,我同意楼上律师的意见,但还有一点补充,如果你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除了说明对方的不足外,还要强调你自己的优势。可委托律师帮助。xie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是否有必要强调你的收入,你自己的抚养能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