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抚养律师你好:我父亲和母亲离异多年,奶奶怕家里的老房子要拆所以以我父亲的名义贷款买了一套房,买房没多久我父亲再婚,当时我刚上大学。在大学期间我的学费和房子的还款都是我奶奶负责,父亲只负责我每个月500元的生活费,后来房子又不用拆了,所以奶奶现在一直住在老房子,新房就是我父亲和阿姨住。但是这个阿姨,因为生活中的各方面都招人讨厌。父亲比阿姨大十几岁,父亲现在身体也不好。房子的贷款奶奶也还完了,所以奶奶想让我父亲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上。但是这中间需要一段挺复杂的程序,加上我在北京工作没有时间去处理这些。我就想请问一下,第一假设我父亲不在了,我有没有抚养我阿姨的义务。第二房子是我继承还是我和阿姨一起继承。感谢您的回答
由于你和你阿姨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所以你对她没有赡养的义务。从现有情况看,房子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如他去世,则作为其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你奶奶、你阿姨和你共同继承。当然,这是在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这房子的产权在你父亲去世前确定为你奶奶或者你所有,则你的阿姨就没有继承权了。父亲的房产可以过户到你名下,没有时间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否则父亲的财产你、阿姨、奶奶平分,你无需赡养你阿姨。若能证明这套房是你奶奶所购!应由你奶奶拥有所有权,你父亲同意后应以赠予的方式过户到你名下!无需赡养!你父亲财产应按,认定的婚前财产与再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形成的遗产来由你、奶奶与阿姨三人分!你这种情况也可让你父亲立个遗嘱(单独就父姐姐所购的房屋)并公证来解决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