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补偿金我妻子在晚婚晚育的前提下剖腹生了小孩,在单位没有享受到应有的产假待遇,从孩子出生到上班就只休了3个月,社保局发放的计生补偿金一分都没有给,单位说的理由是在产假期间已发工资,而且没有明文规定是给本人,要是我找到法律法规就可以发还。想问一下:我可以追回产假补偿,和我的计生补偿金吗?要怎么办?
产假补偿原则上可以主张!计生补偿金原则上不是发给个人的。产假为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根据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个按各地规定的不同而定)你妻子单位扣发社保局发放的计生补偿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其单位发放或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同意楼上意见广州的产假基本都是天的。社保发的补偿金企业无权扣留。产假补偿原则上可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