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变卖后,所得现金用于婚后…

婚前个人财产变卖后,所得现金用于婚后修建房屋,房屋是不是共同财产?男方在结婚前修建的房屋,现在男方\’结婚\’,但没有去民政部门登记,也没有结婚证.男女双方在婚前修建的房屋中生活一年后,把修建的房屋变卖,所得的钱用于另外修建一栋房屋.男女双方又在新修建的房屋中生活了一年,新修建的房屋无产权证,然后男女双方一起出外打工,且都没有寄钱回家.在打工的那段时间感情破裂分手了,男方有一儿子,24岁,已经结婚,现在在后来新建的房屋中生活….现在女方回家,认为后来新建设的房屋有自己的一部分,想分割财产~~!(男方还在外打工)请问.女方是否有分割房屋这个不动产的权利?如果有,大概占多少?如果女方告上法院,男方的儿子应该怎么办?(该准备些什么证据或手续)注明:男女双方结婚后无小孩.女方在家期间无任何经济收入,外出打工期间没寄钱回家.并且在修建新房屋的开始一直到修建完成,女方一直在床上养病.

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财产按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处理.年月日前同居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后的按同居分割,财产各归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