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我与前夫在民政局已办理离婚,离婚…

债务我与前夫在民政局已办理离婚,离婚协议写明我放弃全部婚内财产.由于在婚内他曾借我3万元,于是在离婚当日由前夫亲笔签名写下一张借据,写明借款3万元,分三年归还,每年归还1万元,但时隔2年多,分文未付.现我想起诉他.请问这算是婚内共同财产吗?起诉我能全部收回3万元吗?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起诉要求男方归还。不算,依借据走,起诉可全部要回,但要注意诉讼时效。既然有了协议,你可以依照协议起诉这万元已由男方确认为他对你的债务,这就不是共同财产,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你会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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