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迟到旷工早退?规定上班时间:8:30_17:00,午餐时间为12:00-12:30,但是,却将8:20以后打卡记为迟到,迟到一个小时以上且没有提供合适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迟到原因的,记为旷工时间,如果在17:05分之前打卡的,记为早退,早退一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时间,请问,以一小时记旷工\\8:20-8:30打卡算迟到\\17:05之前打卡算早退的规定合法吗?
不合法。
如何界定迟到旷工早退?规定上班时间:8:30_17:00,午餐时间为12:00-12:30,但是,却将8:20以后打卡记为迟到,迟到一个小时以上且没有提供合适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迟到原因的,记为旷工时间,如果在17:05分之前打卡的,记为早退,早退一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时间,请问,以一小时记旷工\\8:20-8:30打卡算迟到\\17:05之前打卡算早退的规定合法吗?
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