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张三从朋友那里借三万元,月息…

民间借贷张三从朋友那里借三万元,月息为1分.然后转借给王五,月息为2分.这合法吗?为什么?法律依据是?

民法通则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超出部份不受法律保护。只要利息不超过银行利息倍就合法。岳峰个人观点是:张三从朋友那里借三万元,月息为分。是属民间借贷,是合法的。然后,转借给王五,月息为分。张三与王五之间的借贷行为不合法。因为中国人民银行年号文件明确指出:“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这种观点是否正确。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