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争取抚养费,及财产的问题1、我是一名离异父母的子女,因为当时我才14岁,很多法律知识都不懂,我想咨询一下,自从父母离异没有几年,我的生活费及学费都是母亲在资助,但是我是判给父亲的,请问现在我19岁了,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是否可以向父亲争夺我以前的费用?2、父亲又再婚了,因为以前住的是公房,现在拆迁了,赔偿了75000元,但是后妈买新房后不允许我搬进去住,请问我是否可以分得一点财产?3、我是否可以把抚养权判给母亲,因为父母离异后一直是母亲在抚养我?4、请问一下如果要与父亲断绝关系,需要一些什么手续啊?谢谢,请给予回复
你已成年,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如果你父亲未对你尽到抚养义务,你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你当然可以向你父亲要生活费,但血缘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可以起诉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你可以去住。不能分得财产。.你已经成年,不存在抚养权了。.法律不支持。无法断绝血缘关系。.需要可联系。你已经成年,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如果你的父亲没有对你尽抚养义务,你可以要求支付近两年的抚养费,对于之前的抚养费因超过了两年,法院不会支持的。关于你与你的父亲断绝关系,由于血缘的关系,是无法断绝的,只好敬而远之。你已成年,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如果你父亲未对你尽到抚养义务,你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你可以要求抚养费;、你不能分得你父亲的财产;、你已成年,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父母子女的关系是断绝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