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2004年底朋友开服装店需要扩大经营范围,找我入股,我感觉朋友找帮忙,再是他的店的生意还可以,我就入股2万元,协议服装店由他经营,每年他付给我红利12000元,双方不得擅自毁约.在2006年初,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店盘出去,当我找到他时,他说他要做别的生意,服装店不开了,答应我归还我的本金,可是到现在他一分钱未给我,我再也找不到他的人,他的家人也不知道他去了那儿,请问他的这种行为能不能够成诈骗罪?如果不能,我该怎么办?法律能否帮助我?
你好,不构成诈骗,属于民事纠纷,你应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还是起诉法院要求归还更妥当!找不到他,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判决生效后,可以强制执行!——如满意请采纳!不构成诈骗,及时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