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母亲告上法庭我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

我被母亲告上法庭我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我父亲2005年10月份去世.父亲在世时口头告诉我留了三个存折.给我们仨一人一个.但父亲死的急.我妹妹和我母亲在我父亲去世后把钱取走了.我母亲这样做对吗?父亲留有一套房子.母亲要改成她的名.让我签字我不签.因为母亲本身就对我不好可以说昰偏心吧.母亲也不让我去爸爸留得房子住.说我就算柱大街上也不管.我自己估计她打算把钱给我妹妹.把房子立遗嘱给我弟弟.什么都不打算给我.我是长子.但是他们什么都不告诉我.我妹妹没有跟我商量把我妈接到她家.还说我不赡养我去妹妹家看我母亲没人给我开门.母亲现在雇了个保姆每月800.妹妹管我要300我没给.因为母亲有劳保920元.还有房子一直空着也不住也不租现在母亲把我们三告上法庭.说我们不赡养.告他俩是假.最主要是针对我.告我不签字.还有让我承担包烧废2000多(因为房子不过户到她名下包烧沸交议价).还有房费水费电费痘让我们仨承担.我该怎么办啊官司该怎么打

回复goldhill首先是对你父亲的遗产处理的问题:你父亲去世时与你母亲的所有财产的/是你父亲的遗产。“父亲在世时口头告诉我留了三个存折.给我们仨一人一个.但父亲死的急.我妹妹和我母亲在我父亲去世后把钱取走了.我母亲这样做对吗?”这样做不对,但你没有证据。除非你有父亲口头遗嘱的录音。你父亲的遗产/之一是你的。其余的财产,如果是你母亲的,她有处分权,如果她立遗嘱不分给你,你也没有办法。至于赡养母亲,是你们三兄弟姊妹的事情。一般来说,共同承担赡养义务。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