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前签订的协议是否生效,交取服装…

在就业前签订的协议是否生效,交取服装费及劳务费用是否合法?昨日去面试了。说是要交四百八十块钱的服装费用,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过后会全额退还,如果试用期内自动离职将不退还。然后谈了待遇方面的事情,感觉好像是蛮正规的公司。给了我一张通知书,第二天办入职手续,可通知书上没有写明地址也没写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是用印章盖上的。今天,我十点我准时过来办手续,他们又问了我一些情况,然后签了协议一式两份,可是公司名是手写的,也盖了章但没有标明是劳动协议,最后他们把一份协议装到信封里给了我,信封上注明了要我坐278至员村山顶站下车至怡安大厦怡乐轩1201室找宋经理报到。我照做了,进了那间办公室见到了宋经理,又问了我一些情况,然后告诉我说交一张相片,交八十五块钱劳务费办工作证的费用,然后是笔试,结束后给我一张手写便条说于5月19日下午1:30分电话查询工作安排,联系人谢经理,。我就开始纳闷了,怎么不是说礼拜一上班了,怎么还得找一个经理,该不会又要交什么费用吧,不会是个无底洞吧!

已复。可能被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