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先生:你好。我家初中学生(男)在学校楼道(跑)与对面跑来同学(男)迎面相撞。对方门牙掉一小角。我方门牙也稍有损伤(有医院证明)(很小)。对方要求作牙套。问题:1.对方说牙套会损坏,我应负责到60岁。要换四,五个。此说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2.牙套的价格是:500–1800元。赔偿按什么标准?胡08.5.20
按双方过错大小定责任,协商不成起诉对方已实际发生的损失你可按比例赔偿,对尚未发生的你可拒赔。双方都有过错,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建议协商处理。协议不成时,可起诉。按过错大小定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应当根据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由对方起诉。、换牙套问题,可以比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条所规定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的标准进行赔偿。